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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誉未来花园13-02地块2479套(分5区域)
一、总体建筑布局及层数微调,住宅单体平面及幼儿园平面调整。
二、调整分区界线,9栋一二单元及14栋、10栋一二单元、11栋及12栋、13栋及6栋一二单元、7栋及8栋间设置分区线。
三、主要建筑经济技术指标表修改(详见附件)主要如下:
(一)9栋、14栋及13-02地块地下室: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60529.2㎡,其中住宅52643.24㎡,商业435.96㎡,物业服务用房510㎡,幼儿园594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警务室100㎡,社区服务中心600㎡;地上核增建筑面积6422.16㎡,其中架空绿化休闲5117.1㎡,消防避难空间1305.06㎡;地下核增建筑面积128622.93㎡,其中共用停车库114799.01㎡,公用设备用房13823.92㎡;相应核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及户型套内建筑面积﹤90㎡比例等指标。
(二)10栋: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47249.53㎡,其中住宅44247.9㎡,商业1001.63㎡,文化活动室2000㎡;地上核增建筑面积1691.4㎡,其中架空绿化休闲918.91㎡,消防避难空间772.49㎡;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公用设备用房)89.28㎡;相应核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及户型套内建筑面积﹤90㎡比例等指标。
(三)11栋、12栋: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50239.66㎡,其中住宅49173.37㎡,商业1066.29㎡;地上核增建筑面积3027.77㎡,其中架空绿化休闲1919.96㎡,消防避难空间1107.81㎡;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公用设备用房)101.72㎡;相应核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及户型套内建筑面积﹤90㎡比例等指标。
(四)13栋、6栋: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55698.16㎡,其中住宅53615.14㎡,商业2083.02㎡;地上核增建筑面积2710.4㎡,其中架空绿化休闲1237.48㎡,消防避难空间1472.92㎡;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公用设备用房)76.25㎡;相应核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及户型套内建筑面积﹤90㎡比例等指标。
(五)7栋、8栋: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46251.45㎡,其中住宅45838.35㎡,商业413.1㎡;地上核增建筑面积2480.05㎡,其中架空绿化休闲1545.49㎡,消防避难空间934.56㎡;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公用设备用房)101.82㎡;相应核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及户型套内建筑面积﹤90㎡比例等指标。
(六)13-02地块的核增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及户型套内建筑面积﹤90㎡比例等指标相应修改。
二、调整分区界线,9栋一二单元及14栋、10栋一二单元、11栋及12栋、13栋及6栋一二单元、7栋及8栋间设置分区线。
三、主要建筑经济技术指标表修改(详见附件)主要如下:
(一)9栋、14栋及13-02地块地下室: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60529.2㎡,其中住宅52643.24㎡,商业435.96㎡,物业服务用房510㎡,幼儿园594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警务室100㎡,社区服务中心600㎡;地上核增建筑面积6422.16㎡,其中架空绿化休闲5117.1㎡,消防避难空间1305.06㎡;地下核增建筑面积128622.93㎡,其中共用停车库114799.01㎡,公用设备用房13823.92㎡;相应核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及户型套内建筑面积﹤90㎡比例等指标。
(二)10栋: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47249.53㎡,其中住宅44247.9㎡,商业1001.63㎡,文化活动室2000㎡;地上核增建筑面积1691.4㎡,其中架空绿化休闲918.91㎡,消防避难空间772.49㎡;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公用设备用房)89.28㎡;相应核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及户型套内建筑面积﹤90㎡比例等指标。
(三)11栋、12栋: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50239.66㎡,其中住宅49173.37㎡,商业1066.29㎡;地上核增建筑面积3027.77㎡,其中架空绿化休闲1919.96㎡,消防避难空间1107.81㎡;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公用设备用房)101.72㎡;相应核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及户型套内建筑面积﹤90㎡比例等指标。
(四)13栋、6栋: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55698.16㎡,其中住宅53615.14㎡,商业2083.02㎡;地上核增建筑面积2710.4㎡,其中架空绿化休闲1237.48㎡,消防避难空间1472.92㎡;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公用设备用房)76.25㎡;相应核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及户型套内建筑面积﹤90㎡比例等指标。
(五)7栋、8栋: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46251.45㎡,其中住宅45838.35㎡,商业413.1㎡;地上核增建筑面积2480.05㎡,其中架空绿化休闲1545.49㎡,消防避难空间934.56㎡;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公用设备用房)101.82㎡;相应核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及户型套内建筑面积﹤90㎡比例等指标。
(六)13-02地块的核增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及户型套内建筑面积﹤90㎡比例等指标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