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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排名34W家庭!大鹏公租房100%几率上车,认租审核结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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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这批公租房认租时间是3月24日-4月7日,公租房申请也非常简单,如果你深户无房、社保3年等资格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且经过半年审核期且住建局官网可以查询到您的公租房排名,就可以参与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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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房源202套,如果上车率100%(先不考虑房型),备案回执号BHR0049XXXX家庭,公租房轮候排位342XXX家庭,都可以100%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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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度第一批)认租申请审核结果公示的通告


时间:2023-04-21 12:04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3年3月22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了《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2023年度第一批)》,并于2023年4月7日完成认租申请受理工作。经核查,本批次认租申请家庭共357户,审核合格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356户,审核不合格家庭1户,现就审核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信息校正


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取消认租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将于发布选房名单时一并公示。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后方办公区,咨询电话(工作日):0755-28333561、0755-28333249。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电话(工作日):0755-28333764。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供应项目安居鹏湾府、卓越蔚蓝铂樾府尚未竣工,预计交付使用时间为2023年8月,可能因各种客观因素导致推迟交付,因其交付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请申请认租该项目的申请人充分考虑,如有迫切入住需求,请慎重考虑。如需放弃本次认租,申请人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撤销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提交放弃本次认租的申请(网上放弃本次认租项目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8:00)或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按上述要求办理了撤销认租的不计入弃选次数。


(二)合格认租的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合格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累计达到3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如实申报。若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轮候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五)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书面材料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咨询电话(工作日):0755-28333561、0755-28333249。


特此通告。


附件: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度第一批)认租申请审核结果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_10555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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