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阳山home的发言:私家车不能为了自己的安全(况且这是误区),而把危险转送给行人.
我在人行道走路惹着谁了? 要被撞? 即使开车的人赔偿, 我也不愿意被撞. 况且还有小孩, 老人.
现在连三轮车也赶上人行道这上哪说理去?
引用妖精囡囡的发言:不管怎样,丢了性命,肯定是值得同情的。
引用cathypp的发言:不闯红灯不是最基本的常识吗?不是应该自己对自己负责吗?红灯本来就是禁止过路口的行为,起到约束,管理的作用。可还视而不见,还能怎么管呢?引用31楼春熙路梧桐的发言:再怎么闯红灯,都没人管,才引发更多的交通意外。
引用44楼xbqlw的发言:主要还是判罚不严,判罚也不是是非分明。
关内好一点,关外电动车就敢明目张胆走机动车道,甚至走中间机动车道,咋样?你敢撞我?
在关外开车不如骑电动车。
人行绿灯灭,人行红灯亮起,还有至少6,7秒钟是默认通行的,我骑电动车,你敢把我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