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面133万平,坂田北区05单元规划公示 !罗湖这公园增加停车场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龙岗区[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5控制单元详细规划及罗湖[东门地区]法定图则09-03、09-04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坂田北地区]DY05号控制单元用地面积约57.98公顷(万m²),位于深圳市坂雪岗科技城中部,坂雪岗大道和吉华路交汇处;主导用地功能以居住、公共绿地、政府社团用地为主,总建筑面积133.3万平,其中二类居住上限90万平。
另外,还规划有行政办公用地、九年一贯制学校(54班,或18班初中及36班小学)、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公交首末站等。
[东门地区]法定图则09-03、09-04等地块调整,看地块位置此区域为深圳市儿儿童公园,此次多个公共绿地合并,并增加配套公共停车场(360个车位)。
[坂田北地区]DY05号控制单元
总建筑面积133.3万平方米
DY05号控制单元位于深圳市坂雪岗科技城中部,坂雪岗大道和吉华路交会处,并且位于已建轨道10号线贝尔路站和坂田北站500m范围内,交通区位优越,是法定图则规划的城市综合功能区组成部分,紧邻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城市公共服务轴。
DY05号控制单元主导用地功能以居住、公共绿地、政府社团用地为主,总建筑面积133.3万平,其中二类居住上限90万平。
另外,还规划有行政办公用地、九年一贯制学校(54班,或18班初中及36班小学)、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公交首末站等。
(一)项目概况
DY05号控制单元用地面积约57.98公顷,位于深圳市坂雪岗科技城中部,坂雪岗大道和吉华路交会处,并且位于已建轨道10号线贝尔路站和坂田北站500m范围内,交通区位优越,是法定图则规划的城市综合功能区组成部分,紧邻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城市公共服务轴。
(二)法定图则情况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中DY05控制单元主导用地功能以居住、公共绿地、政府社团用地为主,总建筑面积133.3万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上限90万平方米。
配套设施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0.85公顷)、文化站(用地面积1.3公顷)、九年一贯制学校(54班,或18班初中及36班小学)、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宗教用地(用地面积500平方米)、社会停车场(结合黄金山公园设置,规模根据相关规划和具体研究确定)、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幼儿园(2处18班)、社康中心(3处)、居住小区级文化室(3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处)、应急避难场所(与黄金山公园合并设置)、公共充电站。
备注:“开放空间不小于7.5公顷(其中防护绿地0.8公顷);单元支路网密度不小于6.0公里/平方公里;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之和不小于4.6公顷;黄金山公园南侧与控制单元06连通的公共步行廊道宽度不宜小于15米;公园东侧政府社团用地范围内开放空间不小于0.8公顷,且公共步行廊道宽度不低于30米;黄金山公园面积不得小于4.5公顷。”
(三)用地规模
DY05号控制单元主要包括两个城市更新单元(GX01、GX02)、三个新建空地(XJ01、XJ02、XJ03)、一个公园地块(GY01)及一个现状保留地块(BL01)。
分别如下:
1、GX01更新单元拆除用地面积32.27公顷,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3.35公顷;
2、GX02更新单元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67公顷;
3、XJ01新建地块开发建设用地面积0.51公顷;
4、XJ02新建地块开发建设用地面积0.70公顷;
5、XJ03新建地块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30公顷;
6、BL01保留地块开发用地面积0.50公顷;
7、GY01公园地块用地面积5.37公顷。
(四)用地性质及开发建设量
DY05号控制单元规划建设总量133.3万平方米(不包括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其中二类居住上限90万平方米),除已明确的GX02(含预留建筑量)、XJ01和XJ02地块建筑量外,单元剩余量纳入更新专规予以统筹,最终以更新专规审批为准。
规划建筑量分配如下:
1、GX01更新单元规划主导功能为二类居住、商业用地(R2、C1);
2、GX02更新单元目前按嘉长源用地置换批复落实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2.0,规划建筑总量3.3718万平方米(其中厂房2.3368万平方米、办公0.432万平方米、宿舍0.584万平方米、其它配套0.019万平方米),备注“规划,依据政府批件”(上述指标以区政府置换用地最终批示为准)。
后续待嘉长源理顺相关经济关系,解除司法查封后,按龙岗区政府关于龙岗国际艺术中心涉及嘉长源高科技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处置路径的相关要求,落实已批的嘉长源高科技工业园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批复内容;
3、XJ01新建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新型产业用地(M0),规划建筑量3.06万平方米,其中新型产业建筑3.06万平方米;
4、XJ02新建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商业用地(C1),规划建筑量3.99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3.99万平方米;
5、XJ03新建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
6、BL01现状保留地块用地功能为商业用地(C1);
7、GY01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公园绿地(G1)。
(五)公共配套设施
1、GX01更新单元除落实法定图则1处36班小学、2处18班幼儿园、1处18班初中、2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3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处文化活动室、1处公交首末站、1处社会停车场、1处公共充电站、1处垃圾转运站(组合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1处宗教用地外,新增3处社区警务室、2处社区管理用房、2处便民服务站、2处邮政所及1处110KV变电站;
2、GX02更新单元后续落实已批的嘉长源高科技工业园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批复中的公共配套设施;
3、XJ03新建地块统筹将法定图则要求的行政办公用地及文化站落实为文化设施用地,配套设施为文化活动中心;
4、GY01地块除落实法定图则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应急避难场所、1处社会停车场外,新增1处公共厕所(与现状小型垃圾转运站组合建设)。
[东门地区]法定图则09-03、09-04等地块
增加配套公共停车场(360个车位)
[东门地区]法定图则09-03、09-04等地块调整,看地块位置此区域为深圳市儿儿童公园,此次多个公共绿地合并,并增加配套公共停车场(360个车位)。
一、现行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罗湖[东门地区]法定图则09-03、09-04以及相邻无编号的公共绿地等地块。调整前情况如下:
09-03地块用地面积约5672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容积率为“-”,绿地率为65,配套设施为公园,备注为现状保留;
09-04地块用地面积约552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容积率为“-”,绿地率为70,配套设施为“-”,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
北侧无编号地块用地面积约475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容积率为“-”,绿地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上述地块进行规划调整,按现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
调整后情况如下:
北侧无编号地块编号为09-07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21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绿地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减少面积合并入09-03地块。
09-04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74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绿地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减少面积合并入09-03地块。
09-03地块合并上述地块后,细分为09-03-01、09-03-02、09-03-03地块,具体如下:
09-03-01地块用地面积为60482.7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绿地率为“-”,配套设施为公园、公共停车场(360个),备注为规划;
09-03-02地块用地面积为39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绿地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规划;
09-03-03地块用地面积为17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绿地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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