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点击标签查看相关内容

重磅,横琴全面取消限购、限售!公积金最高限额100万

6月20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


1、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


在合作区范围内购房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2、调整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缩短为一个月。


3、取消合作区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此外,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事宜,将参照珠海市《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建〔2024〕122号)执行,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


政策执行时点自印发之日零时起施行。



珠海其它地方,如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已于5月24日取消了限购、限售。


今天横琴政策的松绑,意味着珠海真正迎来了史上最强新政,堪称史诗级救市。


在首付方面,珠海在之前已正式执行首套首付15%,二套首付25%!


——

附: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实施背景


  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好政策工具箱,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合作区执委会会议通过印发了《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粤澳深合执字〔2024〕3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实施范围


  合作区执委会各局,各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三、主要内容


  从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等共计四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


  亮点一:优化商品住房定价机制


  为优化商品住房定价机制,《若干措施》提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调整为一个月。


  亮点二: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为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若干措施》提出多项支持举措,一是在合作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二是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三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


  四、执行时点


  政策执行时点自印发之日零时起施行。


【楼市大事】 所属房网/咚咚找房平台资讯中心团队原创号,转载文章请注明来源,转公众号请与我们取得联系!

本文部分信息及图片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