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春节前一天匆忙搬走了,现在房子空着,租客留言说愿意补偿20天房租,我没有答应他,不愿意扣他的房租,但又不想自己吃亏,故说,租出去了就与他结算。他二月份的房租早就交了,另还有两个月的押金在这里。主要是他交房租很积极,从来不用催。
但我又有点生气是他之前说是会搬,可以中介一带人去看房时,他又立马说不搬了。现在他却是春节前两天搬走,虽然房子在地铁口,好出租,可是春节期间,大家还没有回来呀?那我不就是🈳置了。前天租客告诉我,他已经回来了,要我去交接,该扣多少房租?我该怎么办?
房子年前我已经挂在中介了,现在还没有人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