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推搡从4楼跌至3楼的小学生,目前仍在ICU抢救
红星新闻记者 王语琤 实习生 刘洁皎
编辑 张波
3月19日,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小学学生家长陈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反映,3月14日15点26分,10岁的儿子小陈在楼梯口与同学玩耍时,撞到楼梯护栏,护栏随即脱落,小陈头朝下从4楼跌落到3楼。送往医院后,小陈被诊断为“急性硬膜下出血”,接受了手术。截至发稿前,小陈仍在ICU抢救,未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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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Y远去的背影F的发言:学校要负责吧!施工人员可以回家放牛但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学校有维护好校内公共设施的义务。小孩子打闹是很正常的,但护栏不能那么不结实啊!引用1楼zhm168mail的发言:这种真不好找谁背锅了,家长自认倒霉。
1. 一起玩耍的小孩未满12岁,无责。
2. 校长和老师,无直接关系,最多警告下,慰问金2万元,由教育经费出。
3. 施工单位,这种小散工程加上年限已久,估计团队早已解散,有点都回农村老家养牛了还能找他负责?